1月2日,丹东市委、市政府下发《丹东市2014-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》。
《方案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突出以民为本,以改善农村生态和人居环境为重点,提出加快完善农村基础设施,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,使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、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,努力建设环境优美、生活便利、生态宜居、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。《方案》确定了坚持“政府主导、农民主体、规划先行、社会参与、可持续发展、生态优先”六项基本原则。
《方案》所提出的建设内容共有14项,分别包括:科学制定完善各项规划,生活垃圾处理,危房改造,饮用水安全,污水处理,畜禽养殖污染治理,面源污染治理,新能源建设,道路屯屯通工程,乡镇市场、停车场、文化体育活动广场“三场”建设,村屯绿化、亮化、美化工程,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,清洁美化农户庭院,支持乡镇房地产开发建设。
《方案》实施目标为:集中全市人力、物力、财力,用4年时间,彻底改变本市农村脏乱差的现状,基本完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任务,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,达到“田园美、村屯美、生活美”的美丽宜居乡村标准。